陕西横山检察院打响未成年人无烟保卫战 。
2021-09-2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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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联合检查组对校园周边的商店销售没有工厂名称、工厂地址、没有正确商品标志的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化学产品玩具进行全面检查。
中央广网西安9月27日(记者雷凯)近年来,新潮的电子烟潜入校园,对青少年的身心造成很大危害。虽然相关部门催促电子商务平台下架电子烟产品,但一些经过改造的电子烟产品仍在一些商店秘密出售,以其水果香味和迷惑的外包装吸引未成年人购买。
为构筑未成年人拒绝第一支烟的社会环境,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最近联合区公安局、烟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体局等部门和未成年人护苗站成员组成特别检查组,积极行动,合作,共同开始未成年人无烟的保护战。
专业联合检查组对学校周边的未成年人集中地区、人口密集地区的超市、零售店、便利店等进行联合特别检查,逐户实地访问,重点检查是否销售三无电子烟草产品,是否销售给未成年人烟草、电子烟草,是否在显着的位置贴上警告标志等,对没有贴上标志或标志的损坏、内容不足等业者进行口头注意,解放宣传手册,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专业联合检查组对校园周边商店销售无工厂名称、工厂地址、无正确商品标志的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化学产品玩具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经营者20户次,发行销售玩具、文具行政指导书20件,引导经营者签订玩具文具诚信经营承诺书20户,部分违法经营者进行警告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烟、酒、彩票销售网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酒、彩票或彩票奖金。烟、酒、彩票经营者应在显着位置设置未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的标志,对于难以判断是否为未成年人,应要求出示身份证明。非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最高可罚款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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