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检察院:益心为民,建议净化电子烟市场
2023-02-23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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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店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电子烟仍存在违法行为。
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销售电子烟必须依法取得烟草垄断许可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
近日,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店铺非法销售冰啤酒、薄荷、芒果、菠萝等电子烟。部分店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电子烟仍存在违法行为。
未取得烟草许可证,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其采购渠道避免了国家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不能保证其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部分产品可能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风险,可能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鉴于问题,喀什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了公益诉讼程序,邀请市教育局、烟草垄断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参与者通报了调查数据和相关证据材料,阐述了无证销售电子烟、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等非法销售电子烟的严重后果,从联合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法治宣传,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布了检察建议。
有关行政机关分别说明了听证事项和履行职责,均表示采纳了检察建议的内容,并将按照检察建议所列要求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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