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近2月调查了6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电子烟草案件。
杭州市馀杭区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在店铺的显眼场所贴上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等标志。王雨思摄
中新网杭州9月1日电(王逸飞王齐兴·徐洁琼)记者9月1日从浙江省烟草专卖局获悉,6月末开始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的保护成长特别行动以来,浙江省近2月累计发现6起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电子烟草案件,累计发行罚款48000元。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家长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包括电子烟、下同)、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兑换彩票奖金等。
该法还对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立香烟销售网站等明确严格的处罚规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香烟专卖、公安等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命令期限进行纠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收入,拒绝处罚5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或者取消营业执照,取消相关许可证,可以处罚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
上述背景下,为了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底共同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的特别行动方案,开始实施特别行动,严格调查未成年人的烟草销售违法行为,不断加强电子烟草市场监督等主要任务。在实施
特别行动的背景下,浙江遂昌县烟草专卖局对辖区某电子烟草实体店未履行身份检查义务,对未成年人销售烟草行为,责令期限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收入179元,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这成为浙江省开出的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浙江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累计出动16436人次,检查涉烟场所商户27930户,清理学校周边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持证经营户266户,无证户215户,查获6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案件,累计开出罚单48000元,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我们以此次特别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做法、经验,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从集中行动到工作常态的转变,切实承担责任和使命。”该负责人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