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首次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罚单。
2021-09-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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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99元,罚款2000元。
9月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环食药侦察大队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呼和浩特市首次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草罚单,命令相关电子烟草体验店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收入99元,罚款2000元。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的侵害,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环食药侦大队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的电子烟销售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
8月25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环食药侦察队通过现场检查、监视事件电子烟草体验店,发现该店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通过此次行动,有效地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鲁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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