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淇县首次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罚单。

2021-09-13 15:00 举报
涉案商店被没收违法收入66元,罚款1000元。

秋节前夕,河南省淇县公安局联合烟草、市场监督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淇县首次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草罚款单,命令有关电子烟草体验店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收入66元,罚款1000元。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合法权益。中秋节前夕,淇县公安局食药环旅大队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电子烟销售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 ;

通过此次行动,有效地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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