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8期>远离电子烟 青春不“毒”行
2023-10-09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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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帮助青少年了解辨别电子烟的危害,助力远离新型毒品犯罪,10月12日,天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烟草...
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帮助青少年了解辨别电子烟的危害,助力远离新型毒品犯罪,10月12日,天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到天峨县中学开展“远离电子烟 青春不‘毒’行”法治宣传活动。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天峨县中学法治副校长韦鉴芩,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何珠强等人参加宣传活动。
“今年10月,国家正式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活动中,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龙海燕从政策、法律和办案实践角度,为学生们详细讲解电子烟中可能含有的新类型毒品“依托咪酯”成分和可能触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告诫学生们要树牢法律意识,培育绿色健康的生活风尚,抵制吸烟等不良诱惑,自觉远离毒品危害。
烟草专卖局法规员从专业角度向学生们讲解电子烟的种类和吸食电子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学生们拒绝、远离电子烟。
“青少年对新类型的隐蔽毒品犯罪缺乏辨别能力,我们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及时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向学生们进行宣传教育,旨在提升学生的辨别能力,帮助他们增强防范意识。”该院韦鉴芩副检察长表示,天峨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加强部门联动,紧盯学生的法治需求,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教育,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活动中,检察官引领学生们在拒绝电子烟、毒品宣传横幅上签名承诺。
终审:覃有谋
复审:罗长鸣
初审:杨昌茂
文字:龙海燕、万应航
编辑:刘志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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