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第一起涉毒上头电子烟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22-01-1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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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依照刑法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影响、挽救的方针。
2021年12月30日,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局调查的安庆市首起上头电子烟涉毒案件被判处贩卖和允许他人服用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怀宁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王某某(女,未成年人)贩毒,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允许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合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近年来,电子烟以其时尚的外观和丰富的口味被许多时尚专家视为时尚的新宠和戒烟工艺品,许多未成年人蜂拥而至。与普通电子烟几乎完全相同的上电子烟抓住机会,虽然比普通电子烟更快乐,但合成大麻素成分上电子烟实际上是一种新药,可以产生强烈的兴奋、幻想效果,吸食后会对人体器官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过过多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
2021年7月1日,国家将合成大麻素列为药物控制,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施合成大麻素整类管理的国家。怀宁县局抓住机遇,于2021年8月10日在安庆市抓获了9名吸毒者,包括王,缴获了10瓶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破获了王贩毒案件和其他毒品案件。此后,王被批准逮捕,根据刑法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影响、救援政策,王有认罪、处罚等法律宽大情况,怀宁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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