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值200元罚款10元!江苏电子烟店主因未在批发企业购买商品而受到处罚!
2023-03-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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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搞笑。
3月9日,根据江苏省某市烟草专卖局的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一名店主因未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买商品而被罚款。
根据通知,涉案金额为200元,最终罚款10元,按总金额的5%进行,涉案电子烟杆也返还给店主。
显然,所涉及的产品是国家标准产品,但不是从平台上发送的。提醒您,商店内的商品必须是交易平台上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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