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陆川县检察院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近年来,电子烟凭借着“时尚个性”“口味众多”等概念暗中进入市场,造成“电子烟民”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为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护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5月30日上午,陆川县检察院“美玉”团队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在陆川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专题普法活动,陆川县烟草专卖局局长廖海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华昭、以及陆中附属初级中学(北校区)、沙坡二中、米场镇中心学校等40名中小学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开始,由县烟草专卖局局长廖海乐组织学生开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电子烟普法宣传走进身边”专题讲座,重点向学生们讲解了如何识别电子烟、电子烟的危害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相关规定,引导学生们不猎奇、不跟风、不沾染,并坚决向电子烟说“不”。
为了增加授课的趣味性,工作人员现场展示了非法生产的电子烟样品,让学生们更加直观地了解电子烟的加工、制作方式。在生动有趣的活动中,学生们认真听讲,全程投入。
随后,“美玉”团队检察官结合办案实际,向同学们讲授了吸烟、饮酒、旷课等不良行为不仅会严重影响学习和生活,危害个人的健康和发展,严重的还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引导同学们要树立远大理想,懂得分辨不良行为,深刻认识不良行为的危害。同学们纷纷表示,会给自己定下一个小目标,并朝着自己的小目标而努力奋斗,自觉远离不良行为。
通过开展此次专题普法活动,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吸食电子烟存在的重大健康安全风险,了解了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以及危害,增强了自觉抵制电子烟等不良行为的意识。下一步,陆川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烟草专卖局的沟通联系,加强合作力度,强化对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审核:吕海坤
文字: 陈 璐
图片:吴敏清
编辑:傅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