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外贸困境:无合规身份无法注册平台无法参与交易
2022-07-2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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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烟新政生效日期的临近,深圳电子烟外贸商的焦虑越来越迫切。
7月26日,蓝洞最近收到深圳一些电子烟外贸商的投诉,称这部分群体属于「奶奶不爱叔叔」随着电子烟新政生效日期的临近,深圳电子烟外贸商的焦虑越来越迫切。
到底怎么回事?
主要原因是在目前的电子烟监管体系下,这部分电子烟市场实体没有「身份证」。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市场实体需要持证经营,从尼古丁提取、烟油雾化物、电子烟OEM、电子烟品牌到电子烟批发零售店,需要获得相应的电子烟许可证。
也就是说,目前国内电子烟许可证有电子烟生产许可证、电子烟批发许可证和电子烟零售许可证三种类型。
这三类主体构成了国内电子烟生态的完整链。同时,这三个主体必须在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上进行交易,以确保所有交易流程的可追溯性和监管的顺利实施。
涉及电子烟出口的规定有几点。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未在中国销售或者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无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要求。
这意味着只需要符合出口国的法律规定和标准。
根据《电子烟行政许可与产品技术审查有关问题的答复》,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的主要功能已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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