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云县查获连云港市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2021-10-2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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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当事人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元罚款。
近日,江苏省灌云县烟草专卖局会同公安部门查获连云港市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据群众举报,灌云县局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李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当场查获了李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通过询问双方,查看微信收款记录,立即固定了店铺非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相关证据,并依法立案调查。经调查,涉案当事人在销售电子烟时,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核实是否为未成年人的消费者,未劝阻和警告未成年人停止销售电子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元罚款。
下一步,灌云县局将团结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认真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进一步支持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防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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