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网友误认为代理公司的电子烟回答是深圳市监局的回答?
2022-02-2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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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听风雨,提高信息识别能力。
2月21日,昨晚,一篇外商投资企业不得经营电子烟的文章截图开始在电子烟微信群上流传,一度引相的恐慌和传播。
截图显示的文章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外商投资企业不可经营电子烟业务。
2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答了企业关注的问题。
企业:我们的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吗?营电子烟相关业务
深圳市外商投资准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答:根据特殊管理措施(负名单),外商投资企业禁止投资烟草、卷烟、复烤烟草等烟草产品批发零售的规定也适用于电子烟,外商投资企业不得经营电子烟业务。
上述截图开始在电子烟微信群和朋友圈迅速传播。蓝洞对此进行了信息追溯和伪造。从目前的信息来看,它可能是乌龙。
文章中提到的外商负面清单存在。
12月28日,商务部例行发布,对烟草业有说明。
当时电子烟是参照烟草管理发布的,引发了联想。当时蓝洞也提出了相关问题,比如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是否是外商投资,vie国内电子烟公司和国内外资本投资电子烟公司是否为外资,需要等相关部门明确。
回到昨晚流传的截图,蓝洞搜索了很多渠道,没有发现正式报道,最后在一个叫%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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