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余条走私电子烟

2022-12-30 17:00 举报
近日,宁波海关破获一起走私电子烟案,涉案走私“万宝路”品牌电子烟和“七星”品牌卷烟共计3000余条,案值约315万元.2022年...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近日,宁波海关破获一起走私电子烟案,涉案走私“万宝路”品牌电子烟和“七星”品牌卷烟共计3000余条,案值约315万元。

2022年3月,宁波海关在对几批从日本进境的邮包查验中发现,这些邮包里的物品申报品名均为“保温杯”等低价日用品,实际却是大量的电子烟烟弹和卷烟,存在重大走私嫌疑。经过突击查缉,宁波海关缉私警察联合宁波市鄞州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温岭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并在他的住处获取大量电子物证。

清点查获走私电子烟弹

经进一步侦查,黄某某勾结境外人员走私电子烟和卷烟的犯罪事实逐渐露出水面。黄某某与常住日本的张某、意大利的姜某某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张、姜二人负责组建“微商群”,通过网络在国内招揽“生意”,并在当地采购客户订购的商品,随后采用伪报品名的手法,通过国际邮包将商品邮寄到宁波、武汉等口岸。邮包到手后,黄某某根据订购清单分散邮寄到实际客户手中。

海关提醒:寄递进境电子烟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如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邮递渠道逃避海关监管,将电子烟等烟草制品以“蚂蚁搬家”式的手法走私入境,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海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依法惩处。

来源:宁波海关

责任编辑:刘云松

作者:郭玲

审校:刘畅

主编:郭佳

监制:刘静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中国国门时报

回到
顶部
客服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