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新型电子烟,警方出动!
南昌公安成功侦破一起
特大非法销售新型电子烟案
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刑事拘留4人
现场收缴各类新型电子烟
130余种、1.3万余支
1万余个雾化杆及烟弹
经烟草部门估价
价值约180万元
近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成功侦破一起特大非法销售新型电子烟案,在南昌市某出租屋内,藏着各类新型电子烟,并伪装成“奶茶杯”“可乐罐”“毛绒玩偶” 等外形,极具隐蔽性、欺骗性、诱导性。
3月中旬,西湖公安分局在日常排查中发现辖区某小区内存在疑似销售型电子烟窝点。获此线索后,分局迅速开展侦查并成功锁定窝点具体位置。3月12日晚,分局会同西湖烟草专卖局,一举铲除该窝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易某凯、张某兵,现场缴获大量还未销售的新型电子烟。
通过研判,民警掌握了上线人员刘某康信息。
3月13日,办案民警赶赴广东深圳开展抓捕,但刘某康生性多疑,多次联系易某凯、张某兵无果后,在广东中山、深圳、惠州等地来回流窜,且在同一地方活动不超过一天。
3月20日,办案民警发现刘某康驾车逃往石家庄,民警立即驱车北上追击,最终于3月21日晚在石家庄某小区内将刘某康抓获。
经就地突审,一个涉嫌在广东中山、惠州非法生产销售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3月22日,办案民警再次南下广东深圳,于3月24日将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罗某鑫抓获。
我国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犯罪嫌疑人易某凯、张某兵为谋取非法利益,将原实体经营转入地下,通过微信群联络、支付宝购买、快递邮寄等方式进行交易。今年1月份以来,快递发货记录就达4千余条。
现初步查明,该案组织架构严密、层级分明,由梁某妹等人负责提供物料,罗某鑫、李某鑫(网上追逃)、罗某生(已被安徽警方抓获)等人负责组装生产,刘某康等人负责代理销售,易某凯、张某兵负责零售,各层级间互不相识、而且不见面,通过微信等线上平台向江西南昌、江苏盐城、安徽马鞍山、广东深圳、河北石家庄等五省销售,涉案金额高达2千余万元。
目前,罗某鑫、刘某康、易某凯、张某兵等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南昌西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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