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首次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罚单:罚款2000元。
2021-09-1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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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商报讯(通讯员沈跃斌)为深入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坚决贯彻省烟草专卖局相关工作部署,自6月起,海口市烟草专卖局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近日,海口市烟草专卖局联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开出全市首例“电子烟”罚单。
8月31日,海口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美兰区五指山路有商户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接报后,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进行勘查,经过询问当事人、核对身份信息、进行勘验笔录等,依法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证实了该商户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计划对当事人下令整改,没收违法收入,处罚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今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后,海口市烟草专卖局与当地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联合行动小组,健全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制定出台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集中力量对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清理整治。自保护成长行动开展以来,海口市烟草专卖局以劝退、联合采访、普法教育、典型事件曝光等方式,对电子烟草实体店、零售店形成了有力的威慑力,向社会展示了保护海口烟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海口市烟草专卖局将深入推进“守护成长”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强化多部门联合协作、综合监管,着力防范新型烟草制品冲击风险,全力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环境,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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