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开展烟草控制宣传和电子烟监督执法
2022-12-2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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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将继续开展《条例》普法教育,明确禁止在法定禁烟场所吸电子烟。
自2022年10月28日起,电子烟已纳入《上海市公共场所吸烟控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的监督执法范围。为做好法律宣传,进一步推进法律法规的实施,保护人民健康,黄浦区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电子烟监督执法。
01
普法宣传
结合黄浦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和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在健康促进场所张贴新版《条例》海报,更换旧版禁烟标志,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和电子烟危害。
02
电子烟监管执法
11月25日上午,黄浦区健康促进办公室与区文化旅游局文化执法旅、区卫生委员会卫生监督办公室、区健康促进中心共同开展了日月光中心的集中执法行动。对商场经营场所、商场公厕、消防通道等重要点进行执法监督,对商场负责人进行《条例》宣传教育,强调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电子烟等最新规定,更换新的禁烟标志,在人流较多的地区张贴新的《条例》海报。
下一步,黄浦区将继续开展法律教育,明确禁止在法定禁烟场所吸收电子烟。协调相关专业机构提供所需的专业技术支持,提高公众对传统烟草和电子烟危害的认识,倡导无烟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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